关于学院空调使用规则的通知
日期:2018-10-17 00:00:00 作者:总务处 来源: 浏览量:1377
通 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建设环保、节约型校园,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现将空调使用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空调开启条件:夏季室内温度超过29度,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2度。
2.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
3.下班前20分钟应提前关闭空调,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无人情况下不得开启空调。
4.使用空调时不能同时使用其它烤火器等。
总务处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办公室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全院通报。
特此通知 !
总 务 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