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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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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办厅函[2015]2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
(一)国家级
1、国家重大招标课题
2、国家重点招标课题
3、国家一般课题
4、国家青年基金课题
(二)教育部级
1、教育部重点课题
2、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选题的总体要求
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三、课题申请人的要求
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10日之后出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7份。有关文件、表格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各申报人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稿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