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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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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及时有效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切实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能力将各种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维护学院大局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和公安部门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指挥
学院成立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鲁雁飞、学院院长沈继安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杨向东和值班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下设现场总指挥和各应急小组,负责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具体事务。
现场总指挥:杨向东(副院长)——负责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现场处理的指挥、安排、协调等工作。
副总指挥:欧阳锋(保卫处处长)——协助总指挥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现场处理的指挥、安排、协调等工作。
各应急小组如下:
1、抢救组分三组:
(1)现场抢救、疏散、保卫、维稳一组——负责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现场的抢救、疏散、保卫、维稳等工作。
组 长:顾新民
副组长:谭 欢、杨 盛、曾 进、王哲松
成 员:全体保卫工作人员、学院护校队员、学院义务消防队员。
(2)现场抢救、疏散、保卫、维稳二组——负责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现场的抢救、疏散、保护以及电源电线的安全断电及送电等工作。
组 长:李德富
副组长:周 春、杨荣安
成 员: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3)现场抢救、疏散、保卫、维稳三组——负责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现场的抢救、疏散等工作。
组 长:汤 滔
副组长:李 刚
成 员:实践部全体工作人员
2、学生疏散组——负责学生的疏散组织工作,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
组 长:曹志超、陆端新
副组长:韩云剑、王曙光、各专业系支部书记
成 员: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全体工作人员、各宿舍楼生活管理老师、各系学生干事、辅导员、班主任等。
3、教职工疏散组——负责教职工及家属的疏散组织工作,将教职工及家属转移到安全地方。
组 长:蒋 玲、胡 斌
副组长:邹德强、唐雪梅
成 员:组织人事处、工会全体人员、各楼栋栋主
4、伤员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工作。
组 长:彭 伟
副组长:黎玉林
成 员:医务室、培训部、图书馆、科研处全体人员及各专业系全体教职工
5、财产保护组——负责学院财产、学生财产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组 长:余灵芝
副组长:朱庆莹
成 员: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6、联络工作组——负责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各种信息的收集反馈、上传下达以及车辆的调配运输等工作。
组 长:刘坚平
副组长:唐 博
成 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备注:没有安排具体工作的部门、教职工应主动参与抢救、疏散、维稳、保卫等工作。
二、应急措施
1、当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保卫处应迅速报警并通知各应急小组组长。当应急小组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履行组长职责。当组长、副组长都不在时,由小组成员履行组长职责。
2、各应急小组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快速赶到突发事件现场,按照本预案的分工视具体情况各自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工作,避免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各种经济损失、声誉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3、各应急小组应听从现场指挥,按照本预案的分工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4、当发生的是消防突发事件时,重点是疏散人群、灭火、抢救被困人员和财产,维护稳定;
当发生的是群体性闹事事件时,重点是采取各种方法说服疏导、瓦解闹事组织者,解散闹事人员,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当发生的是暴力突发事件时,重点是迅速制止暴力行为,疏散围观群众,保护师生生命财产,维护校园稳定;
当发生的是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重点是抢救师生的生命财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避免自然灾害的侵害,维护校园稳定。
5、当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本院以急促的电铃声为号并广播,全院教职工闻声须赶赴现场投入抢救工作。
三、纪律要求
1、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反应敏捷,行动迅速,不贻误战机。
3、临危不惧,恪尽职守,不准临阵退缩,袖手旁观。
4、服从大局,配合作战,不准擅自行动。
四、预防措施
预防工作是有效防灾减灾的一个重要途径。积极预防就可以大幅度降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带来的伤害和损失。为此,本着积极防范,将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院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预防工作:
1.在本部门积极开展防御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和具备一定的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自防自救、互助互救的常识和能力。
2.各职能部门应时刻加强对学院校舍建筑、电源电线、输水管道、煤气管道、电梯等各种特种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使用安全。
3.各系部要适当开展大学生抗灾防灾课外科技活动,增强大学生的科学防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4、教职工应加强自家的安全防范,特别是用气用电用火的安全。
五、其他
1、凡违反本预案要求失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本方案从 2014年 9月 1日 起执行。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14 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