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2013年年度报告
  •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4-10-30
  • 点击:1063

为保证学院的教学、科研、创作的有效运行及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在学术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有效促进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学院事业可持续发展,我院于2003年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后因人员异动及新形势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先后于20085月(湘艺职院[2008]49号文件)、20104月(湘艺职院[2010]11号文件)、201212月(湘艺职院[2008]63号文件)对学术委员会人员进行了调整。

一、2013年工作总结

1、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学术委员会依据《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结合学院工作发展的实际,致力于发挥教师在学科建设与科研创作工作中的主导与主体作用,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学院科学研究水平。

2、制定和完善制度,落实文件精神。召开了学术委员会会议,针对2013年全院教职工教学科研创作成果及2008年至2013年的教育教学综合成果奖励进行了审核与认定。对尚未纳入《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创作奖励办法暂行规定》、《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综合成果奖励办法》的相关成果及文件执行过程中有异议的奖项进行了相关讨论、重新审核与认定;同时对《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创作奖励办法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3、参与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学院健康的学术风气,2013年申报的国家级、省级课题评审中,学术委会员对上报的课题进行了初选,并对部分申报课题提出了修改意见与建议,2013年共立项省级课题27项。同时对2013年申报的23项院级课题进行了评审、答辩,经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共立项院级课题20项。在2013年的省级、院级课题结题工作,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参与课题结题评审会,经评审专家的认真评审,我院有10项省级课题、18项院级课题顺利结题。

4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维护学术风气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和学术自律意识,正确引导学术规范行为,促进学术繁荣,学术委员会制定了《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术规范制度》,明确了基本学术规范,建立了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并针对学术不端行为形成了“举报、调查、认定、处理”等程序,绝不姑息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营造学术氛围,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各专业领域的横向联系、交流与沟通,邀请名家、专家进行学术讲座10场次。先后邀请了《湖南社会科学》主编周勇来校进行“关于学术论文选题、投稿和转载的探讨”的讲座;邀请了徐瑛开讲《中国戏剧与世界的距离》;邀请了意大利《佛罗伦萨美术学院》安吉拉教授进行了讲座;邀请一级舞美设计师谢雨教授讲座《为心灵赋形—向大师学习》等。组织了《“薪火相传、生生不息”湖南湘剧传承和发展》研讨会。

二、今后工作展望

学术委员会将更加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体现学术性、权威性和科学性,加强对学院发展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真正地行使权利、义务和责任,努力为学院的发展进言献策,通过扎实的工作,增强科研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净化学术科研气氛,将学院科研创作工作推上新的平台。

1、逐步完善相关学术制度与规定

在现有学术、科研相关文件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订、增补与完善,使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朝向科学、规范化发展。

2、加强科研课题、项目的跟进与管理

学术委员会将加强对科研项目研究过程的跟进与管理,从优秀的省级、院级课题中择优进行国家级课题申报,加强课题、项目在学术性与专业性方面的指导,以拓宽课题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促进课题研究成果在实践领域的转化及应用。

3、以学术讲座为平台,促进专业之间互动

聘请名家、专家进行“高端”学术讲座,为教师搭建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 ,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同时,在讲座专家的选择、讲座内容、讲座受众等多方面进行科学合理规划,拓展讲座内容的深度与广度,实现专业与行业在学术前沿的对接,达到以讲座推动专业建设,实现多专业交叉的融合与互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