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联系院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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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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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调整并成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书记、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就业创业、教学、后勤等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党政办、学生处、招生就业办、教务处、艺术实践部、科研处、财务处以及各专业系书记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主任等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的宏观指导。

第一条、根据国家就业创业方针、政策、规定和省教育厅、人事厅的工作意见,讨论并制定我院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规定和具体实施意见。

第二条、指导和协调学院同其他学校及用人单位的就业工作。

第三条、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各专业系分析学生就业创业形势,开展就业创业指导理论、方法的研讨和创新工作。

第四条、组织领导各专业系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并对其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组织协调各专业系毕业汇报演出和就业招聘会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负责制定和落实学院和各专业系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年度计划,搞好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年度总结。

第七条、定期组织各专业系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提高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质量。

第八条、其它与就业创业指导及就业创业服务相关的工作。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