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艺职院[2012]12号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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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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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艺职院[2012]12号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学生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的安全教育和纪律管理,防止学生因住宿晚归、夜不归宿而发生意外事件,根据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凡我院在籍学生(办理了走读手续的学生除外),除寒暑假和法定节日外,必须在学院安排的学生宿舍中住宿。 第二条 纪律要求 1 、学生在严格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及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按照学院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宿舍就寝。未经允许,禁止发生住宿晚归和夜不归宿行为。严禁学生租房住宿。 2 、寒暑假期间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留校住宿。 3 、法定节日期间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要向所在专业系书面报告,由学生工作处备案;家庭所在地在本市或在市周边地区的学生,双休日如不在学校住宿,要向所在专业系书面报告,由学生工作处备案。 4 、参加毕业实习或中期见习的学生,实习或见习期间若留在学校住宿,发生住宿晚归或夜不归宿行为时,也按本办法处理;实习或见习期间在实习或见习单位住宿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部与实习或见习单位共同管理。 第三条 晚归的界定 没有正当理由,也未向所在专业系书面请假,在学生宿舍规定归寝时间(高职学生23:00,中职学生22:30)后返回宿舍的,属于晚归。 第四条 夜不归宿的界定 1 、没有正当理由,也未向所在专业系书面请假,通宵未回安排的宿舍住宿的; 2 、没有正当理由,也未向所在专业系书面请假,在24:00以后回宿舍住宿的,视为夜不归宿。 第五条 对住宿晚归学生的处理 无故晚归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检查,每月晚归五次以上者(含五次),由学生所在专业系通知学生家长。并按次数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 、每月晚归五次以上者(含五次),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 2 、每月晚归十次以上者(含十次),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 3 、每月晚归十五次以上者(含十五次),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 、一学期晚归累计达到上述相应次数者,按相应的处分等级处理; 5 、已经受过处分的学生,再有晚归行为,加重一级处罚; 6 、凡是有无故晚归行为的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按《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7 、凡是有无故晚归行为的学生,取消本学年中一切评优、评奖、入团、入党资格。 8 、有晚归学生,各专业系一律要认真查处晚归原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法规、校纪、校规加重处理。 第六条 对夜不归宿学生的处理 无故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检查,由学生所在专业系通知学生家长。并按次数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 、每月夜不归宿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 、每月夜不归宿两次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 、每月夜不归宿三次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4 、每月夜不归宿四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每月夜不归宿五次以上者(含五次),则劝退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 、一学期夜不归宿累计达到上述相应次数者,按相应的处分等级处理; 7 、已经受过处分的学生,再有夜不归宿行为,加重一级处罚; 8 、凡是有无故夜不归宿行为的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按《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9 、凡是有无故夜不归宿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本学年中一切评优、评奖、入团、入党资格。 10 、对所有夜不归宿学生,各专业系一律要认真查处夜不归宿原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法规、校纪、校规处理。 第七条 登记 1 、对住宿晚归的学生,由宿管老师进行登记,并报学工处处理。 2 、对夜不归宿情况,由宿管老师登记报学工处,经所在专业系确认后,按照以上条例处理。 第八条 相关说明 1 、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学生,需事前将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和专业系盖章的请假条送交各宿舍管理老师。 2 、本办法中的“宿舍”是指学院为学生指定的学生宿舍房间。 3 、本办法中的“正当理由”包括急诊、学院组织的外出演出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学生按时返回宿舍就寝的合理理由。 4 、本办法中的“无故”是指没有正当理由,也未向所在专业系书面请假。 5 、本办法中的“每月”为自然月份,包括双休日。 6 、本办法中的“学期”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段,从正式上课之日起到正式放假之日结束,以学院校历为准。 7 、本办法中的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由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工处决定,记过以下处分由学工处通知所在专业系办理处分手续,并将处理材料在一周内报学工处备案。 8 、本办法由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工处负责解释。 9 、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 学生 晚归夜不归宿 管理规定                   发:各部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印  2012年3月20日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