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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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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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学场地建设需要,经研究,我院交响乐团排练室装饰工程项目对外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南院校区原舞蹈1、2排练室。
2.项目审定预算价:23万元(贰拾叁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墙体拆除、改建、改造、封闭、垃圾清运等。
4.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外省企业需具有入湘许可证。
4、投标人需自行现场踏勘。
5、承建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的一切财物,负责赔偿或修复。
6、该项目投标人需全额垫资。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需要报名和获取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17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8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南院校区总务处咨询招标事宜并报名。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内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1.开标时间待定。(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还须携带参加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邀请函。)
2、投标内容:资质、施工方案、报价、承诺书。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总务处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731-8888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