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艺职党[2010]12号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实施细则(试行)
  •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4-10-29
  • 点击:1922

 

  湘艺职党[2010]12号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部门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实施细则(试行)   2009年下半年,学院各责任部门签订了《2009-2011年目标管理责任书》,为确保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到实处,切实促进全院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责任书相关要求,现制定督查实施细则(试行),以便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黄宏玉任组长,党政办主任刘坚平、人事处处长蒋玲、监察室主任鲁晓文为成员的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是按照各部门工作目标管理的总体要求,对照签订责任书的内容对各部门工作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组成员具体负责日常督查管理工作,对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部门年终考核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将情况及时汇总,为院领导掌握全院工作情况提供参考资料。 二、督查对象 各签订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专业系部和行政处室 三、督查内容 (一)专业系部: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系、社文系 1、师资队伍建设 2、日常教学管理 3、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修订落实 4、重点项目建设 5、科研工作 6、学生工作 7、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行政处室 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教务处(含基础教学部)、科研处(含艺术研究所)、艺术实践部、艺术培训部 1、专业设置与调整 2、教学计划管理 3、教学运行管理 4、教学质量监控 5、教材管理 6、文化教学管理 7、语言文字工作 8、图书馆管理 9、实践教学管理 10、“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和“表演类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的申报 11、承接各类演出;学院艺术团的建设;少儿培训 12、学院科研管理 13、《艺海》的编辑出版发行 14、教研组的组织管理 15、成人教育 16、艺术考级、外省驻我院艺术考试 17、培训工作 18、职业技能鉴定 19、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 1、学生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校园文化建设 3、学籍管理 4、学生公寓管理 5、组织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公示、发放 6、招生及新生注册 7、搭建学生就业平台 8、学生党团工作 9、法制、安全教育 10、治安值班、巡逻、消防安全检查 11、帮教及调解民事纠纷 12、处理突发事件以及负责学院各项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 13、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行政后勤职能部门:党政办、人事处、总务处、基建处、监察室 1、协调沟通,上传下达 2、文秘、宣传以及档案管理 3、校园网络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4、组织、统战工作 5、人事、人才工作 6、学院机构编制核定及师资队伍建设 7、建立为教学服务的流动后勤服务体系 8、改善学生住宿条件 9、膳食服务 10、后勤设施设备管理 11、校园绿化、卫生工作 12、学院搬迁扩建工作 13、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各部门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4、对学院人财物的监督,对学院招生考试、基建维修、物资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的监督 15、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16、组织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 17、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督查方式 1、各责任部门自查并按要求上报《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部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表》。 2、由督查小组组织各责任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部门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汇报。 五、督查时间 每学期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2012年底进行汇总检查。 六、本细则由督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二○一○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部门  目标  责任制  督查  细则              发:各部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印   2010年5月10日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