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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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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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信息是办学实践中具有政策性、综合性、倾向性、动态性等特征的真实情况的反映。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信息工作,发挥信息在学院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实现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针对学院信息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学院信息工作的任务 1.通过加强学院网站、《党政工作简报》等校园媒体建设,准确、迅速地传达学院重要工作部署,反映基层各项活动和建设性意见,为领导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服务。 2.传递学院工作动态,引导师生员工关注学院发展,强化学院信息化氛围。 3.筛选优质信息,及时报送上级机关,全面展示学院发展进程和风貌。 4.紧密联系新闻媒体,加强学院对外宣传报道力度。 二、学院信息网络的建设 5.学院信息工作直接由分管院长领导,学院党政办(宣传部)负责信息工作的具体组织、管理和执行。 6.学院信息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建立由“学院领导——学院党政办(宣传部)——各系部处室” 组成的三级信息网络。 7.各部门确定一名信息工作分管领导,部门分管信息工作领导职责:重视信息工作,对本部门信息工作进行部署,并跟踪、检查部门信息工作状况,审阅本部门拟报送的信息资料。 8.各部门确定信息员一名,信息员若有人员异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确定继任人,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9.各部门的信息统一向学院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报送。党政办(宣传部)及时记录各部门、个人信息上报数量,并按计分标准登记;年末将各部门信息进行综合,评定先进个人。 10.学院对主网站信息发布进行量化管理,要求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寒暑假除外)至少提交1篇新闻稿件至党政办(宣传部)。 11、学院网站网页实行分散管理、集中维护的工作模式,学院党政办(宣传部)负责学院主网站内容的审核以及网站的技术所作所为,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子网站网页的内容上传与信息发布。 三、各级信息员职责 12.学院党政办(宣传部)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 活动报道。负责院级重大活动的网站新闻报道,在各部门开展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时,协助各部门制作和发布相关新闻信息。 (2) 信息收集。督促和接收各部门报送信息,定期采集学院相关信息。 (3) 信息编辑。每月第一个星期根据《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部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表》编写上个月《党政工作简报》,并送党政办主任进行审核,院领导批准,下发到各部门。 按照学院主网站栏目一定的格式标准,对上报的图文、音视频资料进行编辑。 (4) 信息发布。拟好的信息交学院党政办主任进行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在学院主网站新闻栏目发布。 (5) 信息管理。整理信息工作资料并按相关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13.部门信息员职责 (1) 及时、全面、准确报送部门信息。每月底要积极按照部门主管领导的意见填写《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部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表》,并在每月底最后一天及时交送党政办。 (2) 对部门重要活动的报道应在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之内(特急稿件应在当日内),将信息稿件报送至学院党政办(宣传部)。 (3) 对本部门重要活动记录的声像资料进行整理,报送学院办公室。 (4) 做好本部门子网站网页的内容更新。 四、信息员奖惩 14.学院主网站每采用一篇文字稿(含图文稿件),均为该稿件的投稿信息员记2分,并给予10元现金奖励。 15.《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部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表》在每月底最后一天及时交送党政办,为该信息员记1分。 16.对错报、虚报、隐瞒不报或未按期报送的信息和《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部门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表》,提出批评,并视情节轻重扣除信息员0.5-1分。 17、每年初,根据每位信息员上一年度得分总数进行排序,在信息员中取前5名为优秀信息员。 18、学院每年召开信息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网上公布当选优秀信息员的名单,向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