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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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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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已圆满结束,最终被学院录取的各专业考生是通过学院组织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与文化知识测试的综合测评,根据各专业大类的专业计划数,兼顾考生的专业特长及生源分布情况,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序而确定的。这个单招过程严格遵循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招考步骤及招考时间段进行安排、部署、上传信息、备案及核查,始终在严肃、认真、规范、有序的工作状态下逐项完成,最终各专业录取名单已于五月十八日在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信息管理平台)及学院的官网上同时向社会予以公示。

经过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核,2016年我院各专业最终录取名单经招生考试官网公示已无异议,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已上传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和备案,学院招生部门已于近日正式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请各位已被公示录取的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学院的官网以及邮政快递公司,确保录取通知书的顺利送达。凡通过我院单招考试确定录取的考生,其学籍管理、学费缴纳、学历文凭以及考生本人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奖、助学金的申领等方面都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其他各类考生所享受的待遇完全一致;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考试与录取;我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已被录取的考生将不退学费、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转系学习、不得跨专业类别调整专业;录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可携带至生源地招生报名点按当地规定要求提取本人的纸质档案,入学时及时提交给我院;录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请妥善保管,新生入学报到时汇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本人纸质档案等一起作为入学报到的凭据,请录取考生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严格按规定的报到入学时间至各专业相对应的校区进行报到注册。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38967 0731-8863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