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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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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已圆满结束,最终被学院录取的各专业考生是通过学院组织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与文化知识测试的综合测评、根据各专业大类的专业计划数、兼顾考生的专业特长及生源分布情况、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序而确定的。整个单招过程严格遵循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招考步骤及招考时间段进行整体安排、部署、考评、上传、备案及核查,始终在严肃、认真、规范、有序的工作状态下逐项完成,最终各专业录取名单已于五月十八日在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信息管理平台)及学院的官网上同时向社会予以公示。
经过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核,2016年我院各专业最终录取名单经省招生考试权威网站公示已无异议,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已上传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和备案,学院招生部门已于近日正式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请各位已被公示录取的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学院的官网以及邮政快递公司,确保录取通知书的顺利送达。我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转学、注册等系列工作。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知:
1.录取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考试与录取。
2.录取考生的学籍管理、学费缴纳、学历文凭以及考生
本人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奖、助学金的申领等方面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所享受的待遇完全一致。
3.我院决定,已被录取(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考生不得退费,不得转校学习,原则上不得转换专业系,不得跨专业大类调整专业。
4.录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把录取通知书携带至生源地招生及报名点,按照当地招考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取本人的纸质档案,报到入学时提交我院。
5.录取考生请妥善保管好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时与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本人纸质档案等一起提交,作为报到入学的凭据。
6.录取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
知,严格按入学须知的要求备齐报到入学的资料和物件,在规定的报到期内至各专业相对应的校区进行报到注册,不得延误。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38967 0731-88631891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