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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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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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艺职院[2014] 号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招生工作文件,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严格按招生政策办事,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二、服从组织领导,听从统一指挥,加强团结,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遇事推诿,贻误工作。
三、遵守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要请假。
四、适度宣传、公开信息
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宣传,宣传内容:①介绍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情况、管理制度、教学水平等。②公布下达的招生计划,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办法、公布录取时间等。③公布学校的班级设置形式。④公告学校的收费标准。⑤公布咨询方式,认真、耐心接受家长、考生的咨询。招生宣传绝不许违反上级的有关规定,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接受考生的选择。
五、严禁违规提前招生或变相提前招生。
六、参加全国高考统一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办法进行操作,仔细认真不出纰漏。要做到:①要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地选拔学生。②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③阅档时注意假档案、假材料,以防止录取不符合标准的考生。④学校不得自行录取考生。⑤不录取被其它学校已录取的考生。
七、严守招生工作机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未正式公布或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任何人不得提前向考生、家长和向社会泄露、公布。
九、录取过程中,本着对考生和社会负责的精神,要按时录取、及时公布,认真接受考生、家长及全社会的监督,对家长、考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记录、认真查实,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九、及时认真地对录取考生进行核实,不出任何差错,及时填发录取通知书,公布报到时间,对不报到的学生,及时联系查实,做好退档工作,并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补录。
十、及时进行招生工作总结,包括生源情况,对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退档案、补录名单、新生花名册、统计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