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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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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标号:HNJS2023-FW-1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租车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30时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10:30时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投标报价为填报总价模式
更改为: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投标报价以填报投标单价折扣率,并相应增加以下内容:
(一)服务的对象及范围
附件1.车辆租赁规格、品牌、价格参照表
序号 |
座位数 |
品牌及价格 |
备注 |
1 |
9 |
品牌: 九龙、海狮,价格: 600 元/天, 25元/10公里 |
上述价格为长沙范围120公里(含),每天按12小时计,在12小时内,超出120公里部分按每10公里多少元单独计费 |
2 |
19 |
品牌: 考斯特,价格: 1200 元/天, 60元/10公里 |
|
3 |
19 |
品牌: 金龙,价格: 842元/天, 35元/1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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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2 |
品牌: 金龙 ,价格: 700 元/天, 22元/1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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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3 |
品牌: 金龙、宇通,价格: 1000元/天, 28元/1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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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7 |
品牌: 金龙、宇通,价格: 1000元/天, 28元/1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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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5 |
品牌: 金龙、宇通,价格: 1100元/天, 30元/1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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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3 |
品牌: 金龙、宇通,价格: 1200元/天, 35元/10公里 |
|
9 |
B级品牌轿车(5座) |
品牌: 大众帕萨特,价格:600元/天, 20元/1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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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商务车(7座) |
品牌:别克,价格:688 元/天, 26 元/10公里 |
说明:
1.以上价格为在油价不变情况下的包干费用,包含路桥费、停车费、税费、油费、保险、驾驶员劳务费及驾驶员的食宿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 学校长期租赁的常规班车,若油价有变动,但是柴油价格上下浮动没有超过5%(含5%)单程价格不变。以现在柴油价格5.54元/升为基准。若柴油价格上下浮动超过超过5%(不含5%)而未超过10%(含10%)的,租赁费按10元/单程上下浮动。若柴油价格上下浮动超过超过10%(不含10%)而未超过15%(含15%)的,租赁费按15元/单程上下浮动。并依此类推。另外,租赁费变动的时间是从第二个月开始变动。
3、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按《车辆租赁规格、品牌、价格参照表》填报投标单价折扣率,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填报投标单价折扣率,所有清单项目单价折扣率应保持一致,投标人单价折扣率应≤0。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
2、用车形式:每次用车时,由采购人与入围服务单位进一步洽谈用车需求与价格,租用价格不高于入围价格标准。
3、服务要求:
★3.1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有含5座、7座、9座、19座、22座、33座、37座、45座、53座各型客车等各型车辆供选择,车辆手续齐全(车、证相符)且具有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每座赔付金额达到50万以上(含50万))等营运车辆必须投保的各类保险,提供缴纳保险凭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保证所安排的车辆行驶时间不超过三年,车辆外观、内饰及车身结构良好,车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设施主要指:冷暖空调、车窗、车门、座椅等。乙方车辆需提前5分钟到达起始点等候,司机在开车时应做到文明驾驶,不聊天,不吸烟,不酒后驾车,不接打电话等。
★3.4投标人应提供服务的车辆须配备专职驾驶员(人、证相符),且驾驶员须为投标人公司员工,须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行车记录良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应承诺承担驾驶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及驾驶员、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损失、违章等事项,采购方不提供驾驶员休息场所;
★3.6投标人应承诺,非特殊原因不得更换教职工上下班班车及驾驶员,车内卫生需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如因车内卫生环境差导致教职工投诉的,租赁单位有权向投标人进行处罚。
★3.7投标人应承诺所提供的车辆在承运过程中造成乘车人员受伤的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车辆如遇故障或其它原因不能行驶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保证乘车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若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租赁单位可采取其它方式保证乘车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并扣除租赁公司当天该趟车的租车费。
★3.8投标人提供交通服务的车辆须配备专职司机,车辆手续(车、证相符)、司机证照(人、证相符)须齐全,有运营资质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车辆必须具有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每座赔付金额达到50万以上(含50万))等营运车辆必须投保的保险种类(见保单),投标人需向招标方提供交通服务车辆的手续、司机证照及各类保险的全套复印件备存。
★3.9投标人保证按招标方的用车时间计划和要求派车、出车,满足投标方的用车和安全需求;若出现未及时到达发车地点或未按时、按要求派车等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500元/车次;一个月内若出现上述情况两次或两次以上的,除应承担违约金外,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10须按规定线路行驶,站点停靠准确,不得越站或随意中途停靠;如有违反,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视情况为200-500元/次。
★3.11在规定的工作中,若因服务质量遭到甲方用车人投诉,经核查属实的,罚金视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次。
(三)特别说明
1.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按实际用车情况按实结算(结算金额=用车数量×价格*折扣率),“价格*折扣率”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填报折扣率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
2.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均须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中与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地 址:长沙县特立东路719号
(3)联系人:唐老师
(4)邮 编:410005
(5)电 话:0731-8620321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林语路327号湖南湘银河科技产业园7楼
(3)联系人:张照、唐鑫、王杏芝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4628722、15573161348、13874911007
(6)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