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转评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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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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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7号)文件精神,经核查,获评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1名学生出现学籍异动,按照相关规定,停止发放该生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推荐,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生工作处审核,拟转评1名学生申报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现对拟转评学生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3月19日-3月25日),在此期间如对以下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与学工处、纪检监察室联系:

学工处:86203220、88882303

纪检监察室:88851186

名单:

刘 萍,文化旅游系,19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班。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