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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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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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要求,请部门严格落实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632002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