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文明高校创建载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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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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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艺职院〔2018〕16号
关于创新文明高校创建载体的通知
各部门:
为做好群众性的创建活动,推动我院文明高校创建深入开展,经院领导研究,按照《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创建省文明高校实施方案》《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创建文明高校任务分解表》,拟开展文明高校创建特色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好文明寝室、文明班级、文明家庭、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
在学院文明高校创建办公室协调下,由学工处牵头、各系部配合,做好文明寝室、文明班级等创建活动;由工会牵头、老干支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总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各牵头部门分别要制定好文明寝室、文明班级、文明家庭、文明窗口评比标准及细则,做好评比、授牌、奖励、督查等工作。此项工作在2018年10底之前完成。
二、开展好学生评选“我最喜爱的老师”创建活动
由学工处、院团委牵头、影视系及相关部门配合,参考CCTV“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节目的形式,认真策划,开展好学生评选“我最喜爱的老师”活动,在2018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予以呈现。
三、特色创建活动要求
各牵头部门认真组织所负责的特色创建活动,各相关部门必须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所有创建活动资料须交学院文明高校创建办存档备查。各部门要树立创新意识,结合本部门实际,激发群众性创建热情,开展特色创建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