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扶贫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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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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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17〕370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扶贫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在脱贫攻坚中的先行先导作用,努力营造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良好舆论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扶贫信息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教育扶贫信息宣传工作目标
    力争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扶贫先进经验做法,树立一批立得起、站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扶贫先进人物,形成一批经得起看、经得起查、随时可用的脱贫攻坚典型范例,建立省、市、县三级先进典型案例数据库和档案库,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把握扶贫信息宣传工作重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脱贫重要战略思想。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观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脱贫战略思想和就教育扶贫工作做出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动力。
    (二)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扶贫系列决策部署。加大教育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让干部掌握政策,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政策到村到户、落地见效。系统总结我省教育精准扶贫的实践和成就,宣传各地各部门教育精准扶贫的生动实践。重点策划推出“喜迎党的十九大•教育脱贫看湖南”专题,征稿时间2017年9-10月,介绍各市州、县市区、高校所取得教育扶贫成就等。
    (三)深入宣传脱贫攻坚各类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及时深入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挖掘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先进事迹。兴起向“扶贫楷模”王新法同志学习的热潮。开展教育脱贫攻坚先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推荐一批典型参加“湖南省2017年百名最美扶贫人物”评选表彰,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经验典型,建立形成省、市、县三级脱贫攻坚经验典型、先进人物和成功案例库。
    (四)及时有效报送扶贫信息。围绕教育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难点工作、社会各界关注的扶贫热点问题,抓好扶贫信息报送。
    (五)涉贫舆情监测监控。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做好舆论引导。针对国内外对我省扶贫开发的疑虑误解,加强引导,解疑释惑;对质疑我省如期完成脱贫目标的能力措施、扶贫标准界定等,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澄清真相,增信释疑。
    三、落实扶贫信息宣传工作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省教育脱贫攻坚正处于攻坚拔寨、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信息宣传工作发挥凝心聚力的作用,为脱贫攻坚顺利推进统一思想、鼓劲加油、引导舆论、营造氛围。教育扶贫信息宣传工作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有关高校的共同责任,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教育扶贫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脱贫攻坚其他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瞄准主流阵地。要高度重视《湖南教育快讯教育扶贫专辑》、湖南教育政务网、湖南教育电视台“一刊一网一台”的功能和作用。积极拓宽宣传渠道,瞄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发挥各方面宣传优势,形成强大合力。
    (三)明确报送任务。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有关高校每月分别报送不少于5、2、1条信息和新闻稿件。同时,以市州和高校为单位,及时统计本地本单位教育扶贫工作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上稿情况,每半年度报送扶贫宣传成果统计。
    (四)保证报送质量。信息题材开口宜小不宜大,撰写宜细不宜粗,重在反映工作具体做法、成效,用事例和数据说话,层次结构清晰,数据准确翔实,文字精练通畅,字数控制在500-1500字。新闻稿件务必符合党性要求,坚持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遵守新闻发布制度,以加油鼓劲、正面宣传为主。
    (五)掌握报送途径。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有关高校要安排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于9月28日前加入湖南教育扶贫工作群(群号:434723261),电子稿件和每半年度报送扶贫宣传成果统计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
hnjytmjc@163.com),未按指定方式报送的不列入统计范围。
    (六)纳入年终考核。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有关高校扶贫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及高校扶贫考核范围,总分为100分,最后折算为扶贫政策宣传考核指标分数。
    联系人:李进军  周文宾
    联系电话:0731-84712883,0731-85050182(兼传真)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