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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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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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为方便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假期有关工作,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2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一,调休)、4月4日(星期二,法定节假日),共三天。
4月1号(星期六)上班、上课,补星期一的课。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平安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