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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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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院拟对南院校区(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北院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望岳南路86号)部分门店出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招租门店地点、面积、价格详见附表。
二、招租经营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承租要求
1.承租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意识,具有经营资质和较高的服务管理经验。
2.经营中发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3.投标保证金:投标时承租人须向总务处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未按规定缴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租金;每个投标者最高限投两个门面。
4.租赁门店获取:意向承租人根据附表选择店面投标,招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对相同店面的报价由高到低确定承租人。
5.每个门店设定年租金标的价(见附件),竞标价必须高于或者等于标的价,同等价格的情况下,原门面租赁人优先承租。
6.招租人所出租的门店,其房屋和水电等设备设施以现状交付,承租人现场考察确定。承租人如需要装修,需报经招租人(总务处)同意。
四、投标要求
1.一般资质要求:承租人需具备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并在中标后正式营业前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关经营证照。
2.承租人须提供的资料:一般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承租申请函(含经营项目、承租地点、管理承诺书等内容)、户口本复印件等。
3.中标者应在开标后按照招租人要求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在开标后3日内未签订租赁协议取消中标资格,不退还保证金,并按投标价格高低递补中标者。
4.租赁费实行先缴后用,签署协议后在5日内到招租人财务处缴纳当年租赁费。
5.报名地址: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南、北院校区总务处办公室。
6.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逾期视为放弃。
7.联系电话及联系人:88882045(杨老师)
8.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9.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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