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6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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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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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6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61号 )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省内独立设置的中职、高职高专院校可单独牵头申报或联合牵头申报项目,如联合牵头申报,联合牵头单位不超过3个;排序第一的为项目第一主持单位。每校每年牵头申请项目不超过1个(参与项目个数不限)。

(二)申报的资源库项目符合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指南(2016)》中所列申报条件第2-8项,且没有以下情况之一:

1、近三年有违规办学行为,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2、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的。

3、近三年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有不合格记录的。

4、高职学院毕业设计抽查有不合格记录的。

5、当前基本办学条件受到教育部红、黄牌警告的。

6、当前有未通过验收或列入暂缓验收的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

二、申报程序

(一)院校申报:申请院校填写《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申请书》(教职成司函〔2016〕61号附件2,简称《申请书》)、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前期建设与成效)、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共享方案及目前成效)、资源库运行地址和登录信息。并将以上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送教育行政部门。第一主持单位为中职学校的,报主持学校所在地市州教育局。第一主持单位为高职院校的,直接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第一主持单位为高专院校的,直接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申请项目可自主选择符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和《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平台技术要求》(教职成司函〔2016〕61号附件3)要求的运行平台。

(二)遴选推荐:

市州教育局按照教育部、省文件要求,对所辖区域内报送项目进行遴选推荐,每个市州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个。

市州教育局和高职高专院校填报《市州(高职高专)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连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或高教处。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项目及高职高专院校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源库项目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一是国家、省鼓励类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项目;二是现有建设基础好,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举办者、行业企业支持力度大的项目;三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资源库子库项目;四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牵头项目。

三、其他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要将此通知及时转发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统筹组织好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申报项目,并按照国家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二)各高职高专院校要根据《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指南(2016)》,结合院校实际和专业优势积极开展项目申报。

(三)工作联系人

1、中职:彭文科,0731-88882736,邮箱hnzcc908@163.com

2、高职:刘 婕,0731-84714893,邮箱zcc906@163.com

3、高专:曾思亮,0731-84720851,邮箱29330035@qq.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