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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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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加快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5〕167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启动湖南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同时继续实施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和中高职衔接试点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数
1.湖南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20个左右,其中高职7个左右,中职13个左右。
2.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20个左右,其中中、高职各10个左右。
3.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20个左右,其中中、高职各10个左右。
4.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立项10个左右。
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与申报材料
1.湖南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按《关于实施湖南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5〕167号)执行。未启动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县市区不能申报。申报材料见附件。
2.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按《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湖南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4〕176号)执行。2014年已立项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的职业院校不再申报。
3.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按《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144 号)执行。2014年已立项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的高职学院和已对接两所高职学院的中职学校不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与数量
1.所有中职项目由市州教育局审核汇总后申报。高职项目由学校申报,其中申报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须经学校举办者审定同意后才能申报。
2.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每个市州申报数不超过2个(长沙市不超过3个)。
3.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数,每个市州(每所高职学院)均各不超过1个。
四、申报方式与申报时间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为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IP地址:http://218.76.27.11/evaldl/),填写申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申报材料(湖南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上传材料包括主体材料和附件材料,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上传材料与2014年相同),经确认提交后完成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分项目建立专门空间或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专门网页,并将空间或网页链接地址填写到管理系统指定位置(使用空间申报或网页经过加密处理的,还应填写账号和密码)。空间栏目或专门网页栏目按照包含所有申报材料、体现建设过程的要求,由申报单位自行设置。
(2)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在网上提交材料的同时,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与上传管理系统材料一致)一式两份报送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评估与咨询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高职学院纸质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直接送秘书处,中等职业学校相关项目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并通过“管理系统”打印汇总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秘书处。
秘书处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806室,邮编:410005,联系人:彭文胜(0731-85182380)。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汪忠明(0731-84714937)、刘婕(0731-84714893)、彭文科(0731-88882736)。
2.申报时间。项目申报以及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0日17:30,材料上传管理系统时间为6月5-10日,逾期不受理。
五、其他
1.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地本校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申报中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项目必须是市州级重点项目。
2.申报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按照我厅印发的相关项目建设基本要求或建设方案,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思路、目标、内容及具体建设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
3.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管理,建立项目申报台帐和申报状态数据,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客观、真实。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或立项资格。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