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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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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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艺职院[2013]36号

 各部门:

2013年我院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对内凝聚人心、对外展示形象,创作了许多鼓舞人心的精品力作,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13年期间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开展成效突出的部门均可申报先进单位。
各部门积极参加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师生员工,并具有较好工作实效的可被推荐参评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部门领导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2、撰写的关于本部门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新闻稿件在校外媒体(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和学院网站主页刊登数量较多,反响较大。
3、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4、没有重大负面新闻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5、部门网站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宣传。
2、责任心强,思想品德好,具有兼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信息员职责,及时充分展示本部门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4、积极配合学院宣传部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
5、年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6、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1、拟评选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若干个,先进个人若干名;各部门可以申报先进集体1个、推荐先进个人1名。
2、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度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一)和《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度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二,此表存个人档案),并附发表的新闻作品。
3、评比采取部门、个人 (推荐)申报,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审核,院评议小组初评,报院党委审批。
4、对荣获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评选安排及注意事项
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均由部门推荐上报,各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
2、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7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申请材料纸质档报送到学院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31891020@qq.com

另:请各部门将2011-2013年期间在校外各级媒体上发布的新闻作品整理一并提交。

附件1: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度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度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