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网友随手拍“啄木鸟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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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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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教育系统广大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湖南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面向社会开展“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网友随手拍——‘啄木鸟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2月 二、活动内容 对日常生活、公共场合以及出版物中不规范的用语用字情况开展随手拍活动,并予以纠错和点评。 (一)纠查范围: 对下列范围内使用的汉字、汉语拼音及汉语的外文译写进行纠查: 1.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用语用字; 2.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3.招牌、广告、宣传标语用字; 4.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5.商品的包装、说明; 6.电视、电影用语用字; 7.公文用语用字。 (二)汉字使用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1.文物古迹; 2.姓氏中的异体字; 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4.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三、参与方法 http://bbs.hnedu.cn)“啄木鸟”行动专栏。图片要配备必要的文字说明,包括错误出处(例如:×市×街,×出版社×书×页等)和纠错(指明错处、正确用法以及依据和范例)。(一)参与者通过照相机、手机等具有摄像功能的工具,将采集到的不规范使用的个例以图片的形式上传至湖南教育网、湖南教育政务网互动论坛—朱张渡口( (二)参与者需注册并登录朱张渡口论坛才能发帖。注册用户时请将真实姓名、详细通信地址(学生要到班级)及联系电话等资料填入注册信息内。主办方会对所有参与者的个人注册信息保密。 (三)图片要求宽不超过800像素。文字附在图片底下,每个注册用户只发一个主题帖,所有的纠错图片都应在同一主题帖内进行发帖或跟帖,论坛其他网友可以跟帖评论。纠错贴采取首发有效原则,内容重复的发帖不予计算。本次活动只接受电子图片,不接收实物照片。 (四)本次活动也可通过湖南教育网官方微博、微信平台进行互动讨论。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进行抽奖。 四、奖项设置 (一)本次活动共设3个组别:小学组、中学(含中职)组和成年人组。 (二)根据活动参与的实际情况,每个组别分别设立“金啄木鸟奖”和“银啄木鸟奖”、优秀指导老师奖以及最佳组织奖。获奖者由主办方颁发证书和奖品。 (三)个人所发纠错图片数量和主题帖跟帖数量都将列入评奖参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湖南省语委、省教育厅主办,省语委办、湖南教育网、湖南教育政务网承办。各地各校,尤其是各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充分重视本次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重要活动之一,认真组织师生积极参与。 (二)为进一步扩大活动实效,经专家鉴定,对于不规范的用语用字,省语委将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有关单位予以改正。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