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
  •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3-06-24
  • 点击:1047

 

各高等院校、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办厅函[2013]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招标课题;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4、教育部重点课题;
     5、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选题的总体要求  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各地、各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尽量选择研究力量强、研究能力和水平相对较高的研究领域确定申报课题,力争选题具有国家高度、国际视野和本地特色。
  三、有关申报者的要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有关申报材料要求  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等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一项一袋,每袋正面贴上《评审书》的封面);并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五、我省受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 课题申报纸质材料务必于2013年7月15日前报送我办。各高校和省直单位由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报送,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课题申报学科都填“基础教育”)由市州教科规划办负责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同时报送单位或地区申报课题的电子稿和汇总表的电子稿(统一发送至我办邮箱15474141@qq.com),其汇总表一律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设计的电子表格内容和顺序填写并按学科分类排列(有关文件、表格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经我办按照全国教科规划办分配给我省的名额组织初选后再上报全国教科规划办。申报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厅西院省教科规划办710室。未尽事宜请与我办联系,联系人:李小球 叶坤燚 联系电话:0731-84402925 84402923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相关附件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0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13年6月4日起组织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栏目(http://www.npopss-cn.gov.cn)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www.nies.net.cn)下载。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13年6月4日起至7月25日止。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应的科研主管机构)、教育部各司局办公室、部直属高等学校科研处(社科处)和国家级教育科研机构科研管理部门务必认真负责,做好课题申报汇总表制作,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完整,于2013年7月2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003307,62003471;电子邮箱:jks.qgb@nies.net.cn;邮政编码: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其他要求与去年相同,请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2: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相关附件 (下载链接: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37160499627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