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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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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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和《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精神,结合我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3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工作方针,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在发展定位、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管理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德育以及境内外合作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职业教育从“劳务输出主导型”向“服务地方产业主导型”转变、从“规模扩张型”向“内涵提升型”转变,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对象

项目主要面向全省中、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机构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项目申报负责人以一线骨干教师和教研人员为主,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能力,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主持或参与过有关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青年专项可适当放宽),年龄在60周岁以下。青年专项的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项目组成员年龄均在35周岁以内。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正在主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7人。

三、申报重点

1、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与办学定位,职业院校体制机制创新,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素质教育及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教学资源建设,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与就业创业教育,教学特色培育,职业培训与终身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2、各地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自行确定选题,鼓励不同学校同类项目合作研究带有共同性和综合性的重点、难点问题,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进行研究。

四、申报程序及名额

1、项目负责人根据我厅今年公布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结合本地本校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地各学校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单位也应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地各校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后择优向我厅推荐。各市州教育局负责汇总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的申报情况并组织市内初评。各高等职业院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报情况并组织校内初评。

3、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各市州教育局按《2013年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限额向我厅推荐申报。一般高等职业院校每校限报2个研究项目,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可申报3个研究项目,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可申报4个研究项目。各高等职业院校还可另行申报1个青年专项。各市州申报的项目,中等职业学校校级领导领衔的项目不超过40%,高职院校申报的项目,院级领导领衔的不超过35%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各市州、各高校应在630前将申报材料交省教育厅职成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婕(高职),彭文科(中职),汪忠明,联系电话:07318471489388882736(兼传真),84714937

2、申报材料:申报者填写《201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一式5份,见附件2),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盒)装好,并在纸袋(盒)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申报单位需填写《201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中等职业学校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填写,高等职业院校由学校汇总填写。

4、各申报单位(中职以市州为单位)须建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题管理空间,并将申报材料及本单位已立项项目(含结题项目)申报书、研究情况、管理及验收情况以年度为目录汇总上传空间。今后,我厅将通过专题空间对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过程管理。未建立项目管理空间的单位上报的材料我厅不予受理。

六、相关事项

1、本次立项项目按照中、高职分别列重点项目30项、一般项目70项、青年专项40项。经专家评审推荐、我厅审定,在申报项目中选择具有全局性和重大实践影响力的课题列入重点项目。

2、本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至少给予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资助研究。

3、各市州、高等职业院校要广泛发动宣传,在认真筛选的基础上申报。

4、我厅不受理任何形式的个人申报材料。

附件:12013年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

 3201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

 

            湖

                                                                                               2013428 
 

 

 

湘教通〔201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