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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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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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艺职党[2012]5号
为了切实做好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进一步推动学院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按照文化厅党组、省教育工委的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责任主体 领导点评的责任主体原则上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学院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由文化厅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学院党委班子成员由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点评,党员由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点评。 二、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对各党支部的点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推进情况;(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学院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三)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情况;(四)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五)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对党员的点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二)践行承诺、岗位争优的情况;(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四)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三、基本方法 领导点评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联点领导对联系点的点评适时进行。 领导点评采取现场点评、会议集中点评、个别谈话点评等方式进行。联点领导对联系点的点评,一般采取现场点评的方式进行。 领导点评要做好充分准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掌握各支部和党员的主要工作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点评时,要认真听取各支部和党员汇报,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明确努力方向。 领导点评情况要作好记录,建立台账,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 四、具体安排 1、7月 5 日党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点评。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请各党支部于7月10日将《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送交学院党政办档案室。 2、7月5 日党委成员对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进行点评。请各党支部于7月10日将《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送交学院党政办档案室。
支部 | 点评领导 |
教务支部 | 周文清 |
戏剧系支部 | 杨向东 |
音乐系支部 | 鲁雁飞 |
舞蹈系支部 | 易介南 |
美术系支部 | 杨向东 |
影视系支部 | 余会春 |
社文系支部 | 余会春 |
机关支部 | 沈继安 彭爱莲 |
总务支部 | 刘家海 |
学工保卫支部 | 杨向东 |
南院老干支部 | 彭爱莲 |
北院老干支部 | 彭爱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