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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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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时间
优秀院级教研组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评选时间定于12月下旬。
二、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顾问的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教研组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科研处、教务处、基础课教学部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担任。
三、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量化积分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教学队伍、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组织与管理、其他项等4个评比项目、15个二级指标。
四、评选程序
优秀教研组的评选分四个步骤进行,即教研组申报、各教学单位初评、院评选领导小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
1、教研组申报
每年年终,各教研组在认真总结教研组工作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积极向所在的专业系提请申报优秀教研组。
2、各教学单位初评
每年12月下旬,各专业系结合教研组的申报表对本学期各教研组工作进行审查,择优向学院推荐。
3、学院评定
每年年终考核时,学院由院优秀教研组评选领导小组牵头,对照《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教研组评选细则》,结合教研组与教学单位的申报、初评结果,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教研组进行评审,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院级优秀教研组,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学院审批,确定优秀教研组名单。
五、奖励办法
学院对评选出的优秀教研组授予“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教研组”荣誉称号,在全院予以通报表彰,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异议处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教研组是学院深入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基层组织,我院各教研组在教学与教学改革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了树立典型,奖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教研组的工作积极性,深入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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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