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召开学院章程制定工作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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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4-08

4月2日上午,我院在剧院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学院章程制定工作部署会议。学院院长沈继安、副院长杨向东、周文清与党政办、升本办、学工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院工会等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杨向东同志主持。

党政办主任刘坚平同志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的文件精神介绍了高等学校章程须载明的内容要素、章程制定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并对我院章程的初稿提出了具体的看法和修改意见。升本办负责人彭朝阳同志对初拟的学院章程作了详细地补充说明。其他相关处室负责人对章程初稿提出了各自的意见看法。大家就学院发展目标、发展方式、学院标识、机构设置等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展开了讨论。

周文清同志提出,学院章程应重点突出办学母体的个性与特色。学术委员会、艺术创作委员会及相关下属委员会的设置应与上级部门的机构设置相对接。

杨向东同志指出,学院章程应注重体现艺术教育的交流合作,要与在传统民族艺术教学上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学校及团体开展交流和合作,并以学院的特色和优势引起上级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沈继安同志肯定了大家为学院章程制订所付出的努力,并就学院章程的撰写和修改作了系统的部署和指示。沈继安同志提出,本次章程的制订是学院规章制度历史性的革新,代表着学院的管理方式由粗放型提升为标准型、制度型,由感性办学转变为理性办学,将为学院以后的长远发展起到指导与规划作用。沈继安同志指出,章程的内容要着力解决学院的办学目标和办学模式问题,要深思学院办学特色,明确办学定位与学院发展目标。要结合国家、湖南省的相关政策及我院办学实际,思考如何扩大学院办学规模,探索人才培养方式及人才引进机制。他要求各系部处室要深入学习、调研思考,就各部门具体现状、远景规划和未来发展提出解决方案。并明确成立学院章程制定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鲁雁飞同志、院长沈继安同志担任小组顾问,杨向东同志、周文清同志担任小组组长,党政办及升本办相关负责人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