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组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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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3-17

3月14日下午,学院在南院实验剧院贵宾室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组学习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院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鲁雁飞同志主持。

会上,纪委书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彭爱莲同志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学习了《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院长沈继安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活动实施方案是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纲领,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并认真制定本支部的自选动作。他强调,学院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搬迁扩建、筹建本科的任务艰巨,全体党员干部要维护大局,服务大局,加速发展;党委形成的决议,要认真执行,并结合工作实际,集思广益,多方论证;要遵守规章制度,讲纪律,讲责任。

鲁雁飞同志作总结讲话。他对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不折不扣,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起到先锋带头作用,理清思路,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达到自我提高、自我学习、自我整改的目的,认真清查整治“四风”问题,转变作风建设,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二是要加强校园安全问题,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新校区建设是学院的发展大计,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学院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各支部要制定自身的活动方案,结合学院活动方案,积极探索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自选动作。

鲁雁飞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沈继安同志在会上讲话

彭爱莲同志带领大家学习相关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