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通过湖南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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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03-14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湘教通[2013]44号文件,公布我省7所高职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果。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评估结论,经省教育厅研究确认,我院顺利通过了湖南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1]60号)文件精神,评审专家组从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21日,利用“职教新干线”的网络平台对我院进行了近一个月的网络评估;12月24 -25日,以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马必学教授为组长的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小组一行6人,对我院进行了现场评估。 专家组从五个方面对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一是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与时俱进;二是办学定位清晰,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办学特色;三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教师执教能力稳步提升;四是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五是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办学效益比较明显。在肯定我院办学成绩的同时,专家组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做了原因分析和建议指导,并希望我院进一步巩固和发扬已经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在“十二五”期间更好更快的发展,为湖南“文化强省、教育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自2007年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确定为优秀等级以来,学院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狠抓内涵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2009年成功立项为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2011年牵头组建了湖南演艺职业教育集团,并成功申报为全国首批、中部地区唯一的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学院先后被授予“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工作单位”等荣誉称号;2012年上半年顺利通过了创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评估验收工作。本次顺利通过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将继续秉持评估整改方针,切实加强落实评估考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以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深化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