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将“湖南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职能划回我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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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3-06
近日,湖南省文化厅下发湘文人[2013]305号文件,对“湖南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职能划回我院管理予以公示。
“湖南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曾设立于我院北校区的原湖南省电影学校,并与电影学校合署办公,后因发展需要划入省群众艺术馆。基于这一历史沿革以及我院在师资、场地、设施等方面的优势,省文化厅现将其划回我院管理,将能够更好地提高我省文艺院团、艺术科研创作单位的管理水平,也将使得我院能够更好的为湖南文化干部培训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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